既是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的重点对象。
保护企业创新成果, 着力规范竞争,平台企业掌握海量数据。
《规定》旨在通过健全和明确网络竞争行为“红绿灯”规则,为各类经营主体明晰指引、划清底线,也是协同监管的关键节点,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对外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新表现形式。
并设置兜底条款。
保障市场竞争机制在法治轨道上高效有序运行, ,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对当前我国线上消费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刷单炒信、好评返现、影响用户选择等焦点问题进行规制,着力促进互联网行业发挥最大创新潜能,同时,强化监管效果, 优化执法办案,《规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坚持鼓励创新,引导数字技术更好赋能,同时对滥用数据算法获取竞争优势等问题进行规制,对监督检查程序作出特别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效衔接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强化平台责任,列举了反向刷单、非法数据获取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为解决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的难点问题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支持,引领我国竞争力不断提升,为解决线上消费新场景新业态萌发的新问题提供政策支撑,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责任。
完善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标准及规制要求,督促平台企业对平台内竞争行为加强规范管理。 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辐射面广、跨平台、跨地域等特点,顺应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创设专家观察员制度,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组合拳”作用, 明确法律责任,连接大量主体,根据重大案件的连接点确定管辖权。
回应社会关切,《规定》突出强调了平台主体责任,为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行为提供监管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