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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划6条“红线”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严禁考试招生
发布时间:2024-11-28 15:19 阅读: 次  

严禁提前招生、严禁考试招生、严禁勾连招生……面向群众关切的中小学招生问题,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日前召开专题会,划定“红线”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重庆市教委要求,中小学校要落实六个方面工作纪律。严禁提前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以校园开放日、宣传日等名义,对非本校学生组织开展小升初或初升高培优培训,不得以“5+4”“2+4”“入读实验班、特色班”等方式变相掐尖和储备优质生源,提前违规签订的录取协议一律无效。严禁考试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执行区域对口划片或摇号招生,不得采取奥数考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形式招收学生,不得以竞赛证书、学科成绩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近年来,部分培训机构与学校勾连招生、违规组织升学考试,严重扰乱招生秩序。重庆市教委明确,严禁勾连招生,任何培训机构承诺或宣传以考试方式择校入学的,一律视为违规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一律不得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会议还提出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超范围招生、严格招生学籍管理。要求中小学不得假借“随迁子女”名义、承诺解决家长工作等方式挖抢生源;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分区域联合招生和自主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其他学校录取学生。

重庆市教委表示,将加强招生监督问责,启动实施违规招生专项治理行动,市、区各级教育部门将向社会公布违规招生举报电话,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记者周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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