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鄂托克旗教育体育事业在过去三年中的显著成效,通过摄影这一艺术形式,记录并讴歌鄂托克教育体育事业的感人事迹、先进典型、变化发展, 传递鄂托克教育好声音,讲述鄂托克教育好故事,特举办“鄂托克教育印象”摄影大赛(展览)。
组织单位 (一)指导单位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 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鄂尔多斯市摄影家协会 (二)主办单位 中共鄂托克旗委员会宣传部 鄂托克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鄂托克旗融媒体中心 鄂托克旗摄影家协会 活动主题 鄂托克教育印象 征稿内容 参赛作品需充分反映鄂托克旗教育体育事业在 “ 两年夯基础,三年初见成效,五年上台阶,六年大见成效”的目标引领下, 通过实施教育发展 “十件事”: 1.开展办学条件三年提升行动; 2.系统推进教育制度综合改革; 3.实施队伍教育素质提升工程; 4.全面抓实教育教学主责主业; 5.大力提升体育教学工作水平; 6.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7.规范校外培训提升职教水平; 8.发展壮大管好用好教育基金; 9.构建县级领导包联学校机制; 10.全力抓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 以及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体教融合”“双减政策”“五育并举”等措施所取得的显著成 就。本次大赛将秉承“小切口,大主题”原则,鼓励参赛者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捕捉鄂托克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精彩瞬间,展现师生风采、校园文化、教育创新、体育风采等主题,用镜头记录您看到、听到、感受到的鄂托克旗教育这三年的故事。 征集对象 全旗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征集时间 5月13日至2024年6月20日 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客观真实,注重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扣活动主题,传播教育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所有作品需提供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低于 2m。为征集到更多有意义的照片,对以前拍摄的照片可适当降低文件大小和像素等方面要求。 (二)作品必须取材于鄂托克旗教育体育事业。摄影题材、风格不限,可以是彩色、黑白照片,单幅、组照(4—8张)均可,投稿数量不限。 (三)投稿摄影作品的拍摄时间为2021年7月(即旗第十六次党代会以来)至 2024年6月20日。 (四)专业组作品要求: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在不改变照片内容的前提下,可以对照片的锐度、饱和度、对比度、曝光曲线、白平衡和色彩平衡等作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移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处理。多重曝光作品不予参评。在全旗历次影展中获奖作品不予参评。 (五)业余组作品要求:只接收彩色投稿作品,任何数码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投稿,投稿作品画面不得添加任何文字、水印和边框,不接收局部改变色彩的作品参赛。仅允许对作品进行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和剪裁等适当调整。不接受经电脑特技合成制作或 AI 软件输出的照片。 (六)作品提交:投稿作者均要填写《 “ 鄂托克教育印象”参赛作品登记表》(登记表见附件),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拍摄时间、地点等简要文字说明(100 字以内),连同作品于截止日期前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凡不按要求投稿的,一律不予接收。 投稿邮箱:446719348@qq.com 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专业组和业余组(包括成人组、学生组) (一)专业组奖项设置: 一等奖 1 名(奖金 2000 元) 二等奖 2 名(奖金 1000 元) 三等奖 3 名(奖金 800 元)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作品入展证书) (二)业余成人组奖项设置: 一等奖 1 名(奖金 2000 元) 二等奖 2 名(奖金 1000 元) 三等奖 3 名(奖金 800 元)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作品入展证书) (三)业余学生组奖项设置: 一等奖 1 名(奖金 500 元) 二等奖 2 名(奖金 300 元) 三等奖 3 名(奖金 200 元)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作品入展证书) 评奖办法及展览方式 摄影比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作品的真实性、 思想性和艺术性进行评选,主办方将聘请专家评审组,对所有来 稿首先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作品后,继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以及优秀奖。同一作者等级奖不得重复获得,优秀奖不限。面向积极参与和支持本次大赛组织、宣传推广的单位评选若干“最佳组织奖”,并颁发奖牌。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者需提供税票和相关身份信息材料,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主办方将从获奖作品中遴选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公开展览,具 体展出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鄂托克发布”“鄂托克教育”“鄂托 克文艺”微信公众号公布。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将全部推送到国家级媒体图片库。 注意事项 (一)参赛者应确保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其来稿作品享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其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参赛者应确保其作品不涉及法律纠纷,由此产生任何纠纷,均应由参与者本人或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投稿作者需确保提供的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如作品获奖、大赛主办方将会在获奖名单公示结束后联系投稿人核实相关信息。由于获奖者个人信息不完整而造成奖金、证书等无法发放的,大赛主办方将不再补发。 (三)参赛者提交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单位以复制、画册、 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其作品(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稿酬不再另付。 (四)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中心,机关各办室要高度重视,以单位(办室)名义报送。积极报送三年来发生的重大事项佐证照片。 (五)所有入展作品的内蒙古籍作者将视为加入内蒙古摄影家协会的有效条件之一。 (六)主办方不收参选费、不退稿。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各条规定。最终解释权在主办方。 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登记表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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