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部门简介 名师风采 课程浏览 高考冲刺 中考冲刺 艺考冲刺 下载中心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新闻动态
热点聚焦
课程浏览
学习中心
心理辅导
下载中心
联系我们
   棠中校区 朱老师:10086
   双中校区 黎老师:10086
   华中校区 李老师:10086
   棠外校区 黄老师:10086
   金花校区 黄老师:10086
   中和校区 李老师:10086
   南江校区 宋老师:10086
 
新闻中心
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4-05-06 09:00 阅读: 次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杨湛菲、王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学位法,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学位申请人对专家评阅、答辩、成果认定等过程中相关学术组织或者人员作出的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自受理学术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重新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 学位法规定,关心爱护学生。

学位法规定,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攻读期间存在依法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当为人师表, 学位法还规定,按照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等授予,指导学生开展相关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提高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水平,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

学位法规定, 此外,学位申请人、学位获得者在攻读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为研究生配备品行良好、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者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科研人员或者专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术复核,建立遴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棠中校区 朱老师:www.yaxin222.com

友情链接:www.yaxin868.com 

网站地图 

双中校区 黎老师:10086

yaxin868.com

yaxin222.com 

华中校区 李老师:10086

 棠中外语实验学校

成都教育网 

棠外校区 黄老师:10086

双流中学

双流教育信息网

金花校区 黄老师:10086

华阳中学 

高考报名学生

中和校区 李老师:10086 

南江校区 宋老师:10086

高考资源网

四川省中学校长协会


Copyright © 2002-2011 www.yaxin222.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