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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在原学校继续学习的
发布时间:2023-12-31 03:00 阅读: 次  

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应共同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教育帮扶和保障工作,各级检察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工作衔接机制, 意见强调,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侵害影响。

意见指出。

检察机关将不断深化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

记者12月2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不宜在原学校继续学习的,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未成年人处于事实辍学状态的,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同级检察机关,联合家庭、学校等社会多方力量,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实效,应立即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强化协作配合, 意见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责成相关学校与涉案失学辍学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沟通, 记者:刘硕、冯家顺 ,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互通信息、联动帮扶等方式,了解未成年人失学辍学原因。

促进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和教育权利保障落实,劝其早日返学复学,确定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相关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其合理的转学诉求予以支持。

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资料图)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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