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3日消息(记者 冯仪)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要求。
教育部部署了“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申报工作,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24个,经过自愿申报、省级推荐、专家审核等环节,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共遴选出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35个,现予公示, 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遴选结果(图源:教育部官方网站) 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遴选结果(图源:教育部官方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