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辽宁省教育厅会同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等共同印发《辽宁省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该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形成论证意见,培训机构实行“一证一址”“一址一证”,实施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组织同级科技、文旅、体育等部门共同论证。 辽宁明确,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与管理、办学规范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培训机构设立申请,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颁发办学许可证,确保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辽宁还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 本报讯(记者 刘玉)日前, 此外,同意设立的,以县(市、区)为主,不得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 《中国教育报》2023年11月13日第1版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 |